台北地檢署偵辦美河市開發弊案,認定前台北巿捷運局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涉嫌偽造不實鑑定報告,虛增建造成本,藉此降低北市府權益分配比率,使北市府減少分配3249坪面積,圖利日勝生20億3442萬多元,昨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偽造文書罪起訴2人。
檢方痛批高嘉濃濫用職權,憑藉專業大膽偽造鑑定報告,更主動指示日勝生提供資料,提高日勝生權配比例,係計畫性犯罪,犯後推諉給下屬或業務單位,行為可鄙,建請從重量刑;而王銘藏雖坦承,但未對動機合理說明,不宜輕縱,考量他偵查中自白,依法減輕其刑。
高嫌濫權 檢求重刑
2人隨後移送台北地院,王銘藏認罪說自己沒警覺才犯錯,對不起師長、親友和同事,應受法律適當制裁;高仍否認,合議庭認為2人雖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諭知高120萬、王銘藏6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起訴書指出,台北市政府90年與日勝生簽約,參與捷運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以共構方式開發「美河市」建案。95年捷運局委託旭洲資訊,針對開發案建造成本進行鑑定,旭洲將鑑定報告及電子檔光碟交捷運局聯開處第五課課長王銘藏辦理權益分配。
依鑑定報告估算,北市府、日勝生的權益分配比例為32.4369%、67.5638%,王銘藏上簽呈給處長高嘉濃審閱。
虛增建造成本14億
日勝生由總經理陳慶洪與負責人林榮顯在聯開處試算權益分配期間,多次與高嘉濃會晤,探詢簽辦進度,也數度向聯開處索討鑑定報告。
日勝生私下獲悉鑑定價格不符公司期望,為求提高權益分配比例,亟思調高鑑定價格,並告知高嘉濃。96年2月,高將王銘藏叫進辦公室,指本案建物成本鑑定金額太低,日勝生不會接受,指示檢討調高。
高要求王交付旭洲鑑定報告及光碟,並要王聯絡旭洲重新出具報告,調高鑑定金額,遭到拒絕。96年3月高邀日勝生人員開會討論工程預算後,即依旭洲鑑定報告,將其中3項工程項目金額,以手寫註記提高,偽以旭洲名義,製作另分鑑定報告。
市府少分配3249坪
高將不實報告提報給聯合開發權益分配工作小組審查,虛增建造成本14億多,致北市府的權配比例降低至30.6009%。
同年10月,捷運局與日勝生就權益分配及區位選擇協商,最後市府獲30.75%比例。檢方認為,市府因此減少3億多分配權值,並增加1億多委建費用,損失5億多的權值損失,換算樓地板面積,市府損失3249.876坪。
檢方並依美河市去年11月成交行情每坪62.6萬計算,市府蒙受20億3442萬2376元鉅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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