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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白骨命案,警方在獲報失蹤第一時間,就根據通聯紀錄鎖定兇嫌,但四度聲請監聽都被打回票,導致命案兇手「四度四關」,逍遙法外,最後拖了八個月才收網逮捕,檢警擔心,新通保法實施後,類似這種從失蹤轉為殺人案的情況,連通聯紀錄都不能調,恐怕很難破案。
警方押著殺人嫌犯黃文進現場模擬,重現殺害女大生棄屍的過程,案子能辦到這一步,可說歷經了重重難關,去年12月,警方搜索黃文進徵信社和住家前,沒有十足把握可以搜到命案物證,最後是靠著意外查獲的槍枝和毒品,法官才同意收押,早在逮捕嫌犯前8個月,也就是去年4月家屬報案失蹤時,警方調取女大生通聯紀錄,失蹤當天最後聯絡的對象,就是下藥載走她的施姓男子,鎖定兇嫌黃文進後,進一步發現4月25到27號,女大生連三天都和黃文進講了20幾通電話,頻繁通聯的情形,跟之前黃文進刻意神隱完全不同。
檢警研判失蹤案絕對不單純,認為有必要監聽黃文進,頭兩次聲請,新北地院以沒有殺人的積極證據為由駁回,台中地檢署7月接手偵辦,又兩度聲請監聽,換台中地院兩度拒絕,直到查出女大生把賣屋款中的3百多萬,匯到黃文進的戶頭,第五次聲請,才請到監聽票,辦案人員透露,如果能在第一時間獲准監聽,不至於拖了八個月才逮捕兇手,這還是現行通保法所造成的辦案困境,新通保法對於失蹤案,別說監聽,連被害人通聯紀錄都無法調取,要是再發生類似命案,檢警想緝兇伸冤,只會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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