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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今天(26日)上午邀集各單位和地方縣市政府就大統長基公司和富味鄉公司油品摻偽假冒一事,召開會議討論裁罰金額。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吳秀英下午表示,2家廠商欠缺悔意、態度規避,依法裁罰大統長基新台幣18.6億元、富味鄉4.6億元;預計1週內執行裁罰。
假油風暴讓民眾人心惶惶,政府宣示要嚴懲重罰不肖廠商、追討不法所得。衛生福利部26日上午邀集法務部、環保署、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彰化縣政府代表,以及法律和會計專家舉行會議,針對大統和富味鄉油品摻偽假冒事件討論裁罰金額。
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吳秀英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大統長基和富味鄉在事發之後態度規避、欠缺悔意,嚴重耗費行政調查資源,已經屬於「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2項所稱的「情節重大」,因此爰引「行政罰法」提高裁罰金額;衛福部依據2家廠商的不法利得,決定對富味鄉和大統長基分別裁罰新台幣4.6億和18.5億元。吳秀英說:『(原音)我們估出富味鄉食品有限公司2年多來違法裁罰金額可以達4.6億,對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7年多來違法情事,裁罰可達18.5億,倘經過調查後仍可依實際調查結果再予調高。』
吳秀英表示,這只是初步的裁罰金額,若調查過程中又發現新事證,還會再提高裁罰金額,待與地方政府討論裁罰執行細節之後,預計1週內開罰。
食管署研究員黃文魁表示,衛福部依據彰化地檢署起訴內容,和違法廠商的財務報表,估計大統長基和富味鄉的稅後淨利為18.5億與4.6億,因此決定裁罰金額;「行政罰法」規定,以不法所得當作裁罰金額上限,這次也是以2家廠商的不法所得估計裁罰金額,並沒有上限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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